#知識【拜託,誰不喜歡受歡迎?等等…你說辦得到?】|RULES CREATIVE
序:有勇氣也不想被討厭
「就算是再好的人,只要有在好好努力,在某人的故事裡也會成為壞人。」 — 《貓之寺的知恩姐》(猫のお寺の知恩さん:日漫)
這段被網路瘋傳的台詞,道出了我們的心中的潛台詞:我明明只是在努力、沒做什麼壞事,為什麼被討厭?為什麼被敵視?
明星、運動員、商業明人和政治人物們,想必對此非常有感。
身而為人,我們討厭成為壞人,不喜歡被人嫌惡,即使人與人間有性格和對受歡迎的渴望程度的差別,但渴望被他人接納、被他人喜歡是深植於我們基因的本能。
關於此,美國心理學家Beverly Engel(貝佛利・恩格爾)提到:
「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渴望被接納,而大部分的人終其一生都是在尋求別人的驗證和支持。由此,我們便會永遠生活在被排斥的擔憂和恐懼中,過著支離破碎的生活。只有全盤接納自己的特質和經歷,我們的生活才能更加完整、踏實。」
即使知道了根本道理、也接納了自己,我們終其一生還是得面對同樣的問題:
渴望受歡迎。
題:受眾與主題
渴望我的品牌受歡迎;
渴望的的作品受歡迎;
渴望我的孩子受歡迎;
渴望我的家人受歡迎;
渴望我的朋友受歡迎;
渴望…我是受歡迎的。
這就是今天的主題:受歡迎。
我想像中的讀者包含三類:
1. 你覺得自己應該受歡迎,情況似乎不然;
2. 你不受歡迎,你想知道為什麼;
3. 你還算受歡迎,你很想更受歡迎;
歸結起來就是:不滿足於現狀。
於基於此,本文由三個課題組成:
1. 什麼才算受歡迎?
2. 受歡迎有什麼好處?不受歡迎有什麼壞處?
3. 怎麼變得受歡迎?
本文的內容取材自暢銷書《Popular: The Power of Likability in a Status-Obsessed World》(對岸譯「歡迎度」,台灣沒譯本),作者是在北卡羅來納大學和耶魯大學開設「人氣心理學」的米奇·普林斯汀(Mitch Prinstein)。
讓我們開始吧。
Q1. 什麼才算受歡迎?
先談一個前提:
我們對於一個人的喜歡和不喜歡,從來都不是對立的存在。換句話說,你既可能喜歡他的某部分,卻同時討厭他的另一部分。
有了這個前提,回頭看杜克大學的心理學家約翰·科伊(John Coie)的研究,科伊教授問了超過500名10歲的小學生一個可愛的問題:
「班上你最喜歡誰?最不喜歡誰?」
他把收集到的海量回答,把人受不受歡迎分成五類,附上公司裡的類型範例、幫助你想像。
第一類:「被接受」(Accepted)
喜歡你的人多,不喜歡你的人少。
→ 大家都喜歡他、處事圓融與人為善的老員工。
第二類:「被爭議(Controversial)」
喜歡你的人多,不喜歡你的人也多。
→ 風頭健,雖然欽佩、卻也讓人感到壓力的當紅炸子雞?
第三類:「被忽略(Neglected)」
喜歡你的人少,不喜歡你的人也少。
→ 沒有存在感的人資部助理。
第四類:「被拒絕(Rejected)」
喜歡你的人少,不喜歡你的人多。
→ 討人厭的財務部經理。
第五類:「一般人(Average)」
喜歡和不喜歡你的人不多也不少。
→ 廣大勞動人民。
而上述類型中,學者先生總結了受歡迎的兩種類型:
最受歡迎:「被接納」型,誰都跟他好,誰都喜歡他。
地位最高:「被爭議」型,未必誰都喜歡他,但每個人都重視他的存在。
讀到這,你可以先思考思考自己屬於哪一類型…
好,我們繼續。
Q2. 受歡迎的好處與壞處?
你一定遇過一種情況:
同一個議題,同一種意見,你說和別人說的接受度就是不一樣,看著同事點頭稱是、欣然同意的模樣,你既覺得莫名、又敢怒不敢言,在心中怒吼:
「他喵的!她說起來就比較有道理是不是!」
我懂你的心,但還是得殘忍的是,她說的感覺起來就比較有道理,誰叫人家比較受歡迎。(笑)
不僅如此,「歡迎度」一書的作者還說了一個真實故事…
一個熟悉的場景,地點發生在美國某大學的法學院教室,開學日兩名新生坐在一起,一個名叫Jeff、一個名叫Steve,Jeff的成績普普,但喜歡交朋友;Steve的成績超優,不喜歡交朋友,他甚至覺得和朋友來往很浪費時間。
Steve的紙掉了,Jeff幫他撿起來,還順便自我介紹,Steve則尷尬的只想快點結束對話。
在求學期間,Jeff交遊廣闊、人見人愛;Steve專注於課業,社交能力不佳,始終孤狼一批。不知不覺畢業了,兩人都成為了律師。
後來的發展很典型,人見人愛、善於交際的Jeff在律師圈混的風聲水起,成績優異、不擅將記得Steve則難以晉升,卡在技術性的職位上。
看到這裡,我猜你腦子裡已經浮現了一些人的面孔,甚至是想到自己,故事中Jeff是典型「被接受者」,Steve則是「被忽略者」者或「被拒絕者」。
同一個故事我再加上一個角色:「Damon」。
Damon的成績尚可,但體育超強、又壯又帥,女友還是舞會上的女王,在班上被選為班長,在籃球隊裡也擔任隊長,是學校的風雲人物。
Jeff是Damon的好哥們,Steve則非常不爽的Damon,覺得他膚淺又愚蠢,但沒辦法,不論什麼活動、所有人的目光總在他身上,Steve無可奈何。多年後,Damon選擇從政,Steve從電視上看見Damon的身影,五味雜陳,關上電視、眼不見為淨。
你可猜到,Damon是典型「被爭議者」,那Damon、Jeff和Steve這三種不同類型的男孩背後,藏著什麼道理呢?作者的答案很殘酷:
他們不同的「身份地位」。
衡量一個人的身份地位,其實和「品牌影響力」相同,包含知名度、影響力、支配性和在所處市場的權力。(如對同業和通路的支配力)
以比例上來說,反映了三點:
1. 「被爭議者」的地位往往最高(如大老闆、明星和政客),「被接受者」其次(如協會裡人人喜愛、組織活動的聯繫人),差別來自於他們的知名度與影響力能夠擴及的範圍(被討論與被傳播的價值)
2. 即使有人討厭,「被爭議者」的受討論度更高、更能突破圈層;「被接受者」的歡迎度則受限於圈層內。
3. 其他類型(被忽略者、被拒絕者和一般人)在群體中則多半社會地位較低。
以上只是學者先生就比例上來說,終究不論哪一種類型都存在異數,其中包含電影裡常出現帶來大災難的大魔頭,他們一般是「被拒絕者」。(?)
BTW,原書中有很大的章節在談青少年發展的關鍵階段,好奇可看原書或對岸譯本電子書,劇透:13歲和高中生活是關鍵。
接著是你最關心的重點:怎麼變得受歡迎?(怎麼提升歡迎度)
Q3. 怎麼變得受歡迎?
這個方法論源於兩個前提:
前提1:互動的循環。
什麼是互動的循環呢?也就是我們受不受歡迎,一般不是靜態的狀態,而是一種動態的互動循環。當你待人友善、受歡迎,你就容易得到別人友善的對待;反之,當你帶人冷漠、不受歡迎,你更獲得到別人冷漠的對待。
循環之下,受歡迎者會更友善、也會變的越來越受歡迎,反之亦然。
前提2:改變行為容易,改變行為模式難
基於養成與性格、凝固於習慣,改變行為模式很難,這也是為何一個不受歡迎的人,往往不論到哪個團體都能保持優異的不受歡迎程度。(?)
基於上述兩點,可反推變的受歡迎的關鍵點:
打破循環、建立新模式。
怎麼做呢?歸結起來為四點:
1. 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與模式
這點聽起來簡單,其實最難,就像那句老話:人貴自知。
那要怎麼自知呢?方法是:
有意識的調整自己的說話方式,觀察對方反應的變化。
例如:故意笑著說話,或在對話中加入關心,看看對方的反應,再回頭測試平時自己慣用的模式,比較比較。
這步最重要的是要讓你知道:
「你不是沒得選擇,你,有選擇。」
2. 策劃一個正能量的小行動
人不容易意識到自己的問題,所以先排除自知的方法是:
可以專案式的做個正能量小企劃。
如「每天稱讚1個人他近10天的優點」,這也是破局的方式。
3. 創造場景
怎麼創造場景呢?方法是:
臨時製造了一個讓自己成為別人焦點的場景,並從周遭的人那收穫正能量。
作者普林斯汀教授舉了自己的例子:他和學生做了一個實驗,每個人都穿上一件胸口繡著「這個學校最受歡迎的人」的T-shirt,然後在學校走一圈。如此羞恥的事沒想到學生的反應非常好,他們看見許多人對他們笑、找他們搭話,甚至有人找他們合照。
原本以為是一次性的實驗,沒想到結束後其中一部分學生變得更為熱情活潑,原因為何呢?
其實這個實驗的目的是為了證明「被接受是可交易的」:如果你對我友善,我就會對你友善;我對你友善,你也會對我友善。
4. 優點轟炸
方法:找一些好朋友、每次選一個人,大家一起稱讚他。
稱讚不是「你很優秀」這類空洞的形容詞,而是講具體的事,例如:
「雖然沈默,但上次我看錯女友,大家怕我生氣只是支持我,只有你都敢直言不諱,不怕忠言逆耳…雖然我很氣,但後來我知道你是真誠的,我很感激。」諸如此類。
這方法聽來矯情,其實是:
「主動蒐集正能量,累積自己改變的自信與動力。」
講完四個方法,希望你能勇敢嘗試其中一種,賣出改變的第一步。
結語:受歡迎的幸福
我很喜歡這本書的一點,是作者在科學論述之於,不吝於說出自己的價值觀:他認為「被接受者」是四類中最幸福的,所以他認為成為被接受者最好。
而本書的中譯本推薦序則有知名科普作家萬維綱的推薦序,他為想要做個「被接受」的人總結了四點原則 :
1. 要幫助別人,而不是只顧自己的需求;
2. 要關注別人,而不是只想要被關注;
3. 要精心培養深入的關係,而不是收集更多的朋友圈「點讚」;
4. 要讓別人感受到接納和歡迎,而不是自己感覺高人一等。
話說筆者傑克我也是個自閉又不擅交際的人,但這幾年中我也有替自己出了些小功課,逼迫自己做出改變,例如:
- 絕不打馬乎眼的真誠與每一位友人的互動。
- 每年參加認識新朋友的集體聚會兩次。(?)
類似這樣,我很努力了…(冷汗淚)
所以,你也一起努力吧(燦笑)。
讓我們變得比昨天更受歡迎一點,更重要的是:變成一個更受我們自己歡迎的自己。
By (其實不怎麼受歡迎的)傑克小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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