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洞察【放屁!(一本論「放屁」與「說謊」的差異的書)】|RULES CREATIVE
「當大家以『誠意』為名,相信自己才是最後標準時,所謂的『誠意』,也就成了放屁!」 — Harry G.Frankfurt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340801
一本名為《放屁》的書
記得十幾年前、小編還在台灣時,讀過一本輕薄卻讓人思考許久的怪書,書名叫:《放屁!》(On Bullshit)。
這本書的副標下得挺聳動:「名利雙收的捷徑」
作者道德哲學教授「Harry G.Frankfurt」以宛如打靶一般的精準、搭配引經據典的論述,探討著一個鮮少人討論的話題:
「放屁」和「說謊」有什麼不一樣?
仔細想想,似乎還真的不太一樣,那麼,具體上有什麼不同呢?
Frankfurt教授這麼定義:
*說謊(Lies)
「說謊是一種著眼點非常尖銳的行為,是一種設計,為的是在一組或一串信念當中,插入一個特定的虛假觀點,以迴避那種觀點被真實所佔據而產生的結果。」
*放屁(Bullshit)
「說謊的人和誠實的人都把目光擺在事實上頭,放屁的人則根本不在意事實,除非這麼做能符合他的利益,讓他不受懲罰就逃過自己說的話。他不在乎自己說的話是否真確的描述事實,他只挑選或編造,以符合他的目的。放屁,是一種真正遠離真相的行為。」
看起來有點繞舌,簡而言之就是:
*說謊(Lies)是「有意識的犯錯行為」,一般易受到嚴重的法律或道德譴責。(如詐欺犯)
*放屁(Bullshit)則是「有目的、但無意識的犯錯行為」,因為無意,所以一般較受人體諒。(ex. 政客的主張或支票)
說謊在生活中的極端案例是「詐騙集團」,這非常好想像,那放屁呢?
請想像政治人物或某些名人即可。(屁)
事實擺在眼前,明明很荒謬,明明目的鮮明,可是他們卻是用最真誠地眼神與口吻說出令人費解的話。
就像每天打開電視、滑著FB時所看見的荒謬。(笑)
#放屁的昇華
講到這,我想進一步說Frankfurt教授所談的放屁。
有目的、無意識的犯錯行為,某個角度很像當機的GPS導航系統,他想帶你去目的地,他堅信自己是正確的,雖然導錯了路,但他問心無愧。
因為他問心無愧,動機良善,所以人們很難怪罪他:這是最可怕的類型。(抖)
在小編過去擔任系統廠採購的經驗裡,有一個小觀察:
「優異的採購人員或業務絕大多數都是能在『放屁』與『誠實』間尺度拿捏得宜的高手,得賣掉生意的願景,又能達到買賣雙方的利益平衡,同時還得再一次一次的談判中建立信用。」
也就是在一個在時間軸上、漸漸把屁具象化的本事,也是「讓短期的放屁、成為長期的誠實」的技能。
“成功兌現的屁,叫實現目標;
無法轉換的放屁,則成為謊言。”
然而對於放屁者來說,其中卻不乏種種陷阱,因為人是一種「傾向肯定自己」、「非常容易被自己說服」的動物,所以在放屁與誠實的轉亂過程裡,在賣方積極討好買方的角度下,非常容易失控。
必須時刻保持清醒,才不會在不知不覺中分不清:自己到底是在說謊還是放屁?
#因此
「屁啦!」是生活中常聽見的慣用語,而「放屁!」是一本十分有趣的類哲學著作。
每當有人對我「放屁」時,我就會想起這本薄而扎實的書,瞬時就可以放下種種道德判斷,感到釋懷,終究「放屁是一種普及的社會現象,少見多怪。」
這時我忽然想起那句醒世名言:「響屁不臭,臭屁不響。」
嘖嘖,噗噗大智哉呢。
by (盡量少放屁的)傑克小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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